学院领导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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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12-07

根据学院“关于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宪法宣誓签名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机关第二党支部于2018年12月5日下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专题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院党委书记贺东辉、党委委员、副院长罗文伟、党政办公室主任徐永希、教务处处长陈再蓉等院领导和处室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支部活动。

在宪法学习、宣誓和签名活动中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新修订的宪法内容,学习结束后全体人员面对国旗庄严宣誓,宣誓现场庄严肃穆,宣誓结束后,全体人员在签名簿上认真签下自己的名字,作出了学习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庄严承诺。通过此次宣誓及签名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自觉性,增强了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使全体教职工从思想上提高了尊崇宪法意识,为自觉践行宪法,落实 “七五”普法规划,推进依法治校奠定了坚实基础。

宣誓签名活动后组织全体人员详细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内容,强调要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全体党员要充分认清《条例》制定和实施的重大意义,认真学、反复学、逐字逐句学,真正把《条例》内容学深学透,充分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学习结束后学院党委书记贺东辉结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活动对支部工作进行指导和要求,一是《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党支部工作和上级党委对基层党组织的建设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二是党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学习、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支部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党支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是要突出党支部的主阵地作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好党支部的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