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督导检查组一行莅临学院验收“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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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4-04

4月3日,由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主任科员刘妍一行3人组成的自治区验收组,在地区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潘朝晖及地区教育局相关人员的陪同下莅临学院检查验收“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对学院2016年申报自治区级“平安校园”以来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学院在家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赫崇军向检查组一行对学院2016年以来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情况做全面汇报,检查组听取汇报后,查看了学院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档案资料、又对学院维稳指挥中心、食堂、学生宿舍、实验实训室等处进行了实地走访检查。  

  

在随后召开的反馈意见会上,作为全疆(含本科)第一所申报自治区级“平安校园”的高职院校,检查组对我院创建“平安校园”的具体措施及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同时,也对我校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主要是创建“平安校园”各项资料资料需要完善,进一步细化;校园内风险隐患点的监控需要进一步加强。

学院将以此次检查验收工作为契机,对照检查中存在的不足按期保质进行自查整改。同时,学院今后将进一步强化安全稳定工作,全力以赴,狠抓好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确保教育教学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