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6年7名优秀专科毕业生拟直升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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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07-21

根据《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新教高〔2012〕9号)要求,直升本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推荐工作。各推荐院校严格按照“直升本”相关规定,对本校学生进行遴选,符合条件的学生由院校集中向招生院校推荐,推荐前必须以张榜公示和校园网公示的方式在校内公示一周。第二阶段,选拔考试工作。招生院校对推荐到本校的学生进行审核,审核后进行选拔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等多种形式进行。第三阶段,录取工作。各招生院校根据选拔成绩(可综合平时成绩和选拔考试成绩)的排名,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须在招生院校以张榜公布和校园网公告的方式在校内公示一周。公示后招生院校将拟录取名单,按要求报自治区教育厅进行审核。

经查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关于公示2016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科拟录取学生名单的通知》(http://www.xjedu.gov.cn/xjjyt/wjgz/2016/99505.htm]),我院2016年7名优秀专科毕业生拟直升本科,公示期截至2016年7月18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自治区教育厅将正式下文批准2016年自治区高等学校普通优秀专科(高职)毕业生直升本科名单,各招生院校收到正式批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7名优秀学生名单如下:

医学系:刘丽莎(新疆医科大学护理学)    阿热孜古丽·努尔艾买提 (新疆医科大学护理学)  祖丽皮亚·吾不力艾山(新疆医科大学护理学);

人文教育系:张年华(新疆师范大学学前教育)、托合塔英·喀西喀尔巴依(喀什大学学前教育)、赵金(伊犁师范学院小学教育)、唐东梅(伊犁师范学院小学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