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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负责人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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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2-04-30
课程建设直接关系我院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为了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在我院2008年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获得“优秀”等级、2010年确立为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的基础上,抓住机遇,与时俱进,推动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根据《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十二五”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制定课程负责人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适应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按照实践性、开放性、职业性要求,创新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模式,建立适应市场办学的教师管理机制,坚持校企共建、校企共享、校企共赢,打造一支德才兼备、技艺精湛、结构合理、特色鲜明,在南疆地区职业教育行业领军的教师队伍,为我院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的目的
1、课程负责人是课程教学质量和考核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实施课程负责人制度,把教学管理、研讨和质量监控落实到教学基本单位,是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组织保障。
2、通过课程负责人制度的实施,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学团队。
3、改革课程内容,建立一套完整的符合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和基本教学要求的课程教学规范。
4、专业核心课程是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核心,通过课程负责人制度的实施,突出核心课程在课程体系中的位置,加强核心课程建设,达到提高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质量,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的目标。
5、创新高职教育教学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因时制宜、因对象制宜、因内容制宜,大力提倡情景式、案例式、讨论式等教学方法,科学运用多媒体及网上课件等手段进行教学。
6、校企共建与专业配套的高水平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或教学辅导材料、习题集等。
7、建立一套科学的多样化的质量评价考核体系。坚持以工作过程为导向,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构建职业特色鲜明、行业特色突出的专业课程体系和校企共同实施、监督评价教学成果的教学评价体系。
三、课程负责人遴选条件
学院各专业项目核心课程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实施过程中分期分批进行。各系(部)根据专业教学需要,每个专业遴选5-6名核心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全面负责课程方案建设及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实训实习大纲及考核大纲,制定教学制度。遴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教学水平,多年担任该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并在近五年教学建设及改革中做出了突出成绩。
2、热心教学工作,有较强的专业造诣、教学组织、科研能力和实践指导能力。
3、具有与专业对口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课程负责人选聘程序
1、课程负责人的选聘工作由系(部)负责,系(部)将拟聘课程负责人的课程名单、拟聘人数等有关情况在系(部)内公布,公开招聘。互开课可跨系(部)公开招聘。
2、申请人填写《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负责人申报表》,经所在教研室推荐,系部审核、报教务处立项聘任。
3、若按上述程序未能选聘到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由系(部)直接指定课程负责人,报教务处立项聘任。
4、因特殊原因聘期未满而需要更换课程负责人,由课程所在系(部)按上述程序重新选聘,报教务处备案。
五、课程负责人职责
1、在学院的组织管理下,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组织指定课程建设规划和改革方案,负责组织课程的建设和日常管理。
2、精心组织课程教学团队(含课堂讲授、指导实验、辅导等环节的教学人员)实施教育教学工作。
3、负责本课程的教材选用、评价与建设。
4、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负责指定课程标准,确定课程教学内容。组织指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实训计划、课程考核等教学文件。
5、根据专业核心职业能力,负责课程实践(实验)教学内容的设定。组织建设相应的课程实验大纲、设计实验项目、实验指导书等。
6、负责根据不同教学要求组织命题、考核,建设习题集和试卷库。
7、负责本课程的教学实施过程的管理与监控,积极组织申报课程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组织开展教学观摩和教学研讨,并进行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研究。
8、坚持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原则,负责建设成果的推广使用。人才培养方案、课件、实验指导教材、习题集和试卷库等建设完成后,必须用于本课程的教学实践,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9、了解学生对本课程教学情况的反映,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教学意见。
10、负责统筹使用本课程的各项建设经费。
六、课程负责人的任期
课程负责人聘期三年,中途不予更换。任期期满,课程进入下一个建设周期。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可以进行变更:
1、若课程负责人无法胜任此项工作,由课程负责人提出变更申请,报所在系部审核,并报教务处备案。
2、学院通过检查(中期教学检查、学院督导组检查、学生反馈信息等),发现课程负责人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工作或工作有较大失误,可提出换人意见,重新聘任课程负责人。
七、课程负责人的考核与奖励
1、课程负责人履行职责的情况与绩效,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学院督导室负责动态抽查、评估,考核结果记入相应档案。
2、课程建设作为一个项目纳入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中。对于能按要求履行课程负责人职责的教师及教学团队,按照课程建设项目经费给予报销相关费用;对不能按要求履行职责的课程负责人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不予晋升高一级职称。
3、凡遴选院级课程负责人的教师学院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每年评先评优、进修培训、承担科研课题等都给予优先考虑。
附件: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负责人申请表附件:申请表.doc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4月30日
主题词:课程 负责 建设 方案
抄送: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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